占星命盤整宮制源流

在希臘占星之後,占星界多使用四分儀分宮制,直到現在,亦是如此,
整宮制大概只在希臘占星、印度占星、七政四餘等較古老的傳統中,才可以一窺端倪。
現代占星家應該對整宮制甚為陌生,但在希臘占星中,可說是很普遍的使用。

整宮制定義與運用

整宮制顧名思義,就是每個後天宮就等於一整個星座,從ASC定出第一宮後,依序排出所有宮位,因此沒有劫奪宮或一星座有多宮位的問題。論斷上,就像所有四分儀分宮制一樣,看宮主星、宮內星來論斷。
現在舉一例來說明,下面的星盤中,土星居天秤擢昇,又有金星相照,這本來是好事,但是火星居天秤落陷,為美中不足,並且天秤為八宮凶宮,加上月、日參與其中,於是就可以描繪出下面景象:命主拿母親的錢投資股票,導致損失,其中還有欺瞞的現象。
實際狀況:命主把母親買的股票偷偷賣掉,另行投資,結果全部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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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個迴響

  1. #
    chen qin
    九月 17th, 2009 at 01:37:25

    1李老師,為什麼我們不主張依整宮製作為占星論命的首選分宮制? (因為不同宮位制,論法沒有什麼明顯不同,但事實只有一個)以下是理由:

    我所看的一對夫婦(女方是我的朋友)的資料(生時:男命誤差極小,女命誤差在15分鐘內,但沒有臨近於宮線附近的行星)按Placidus,女命兄弟宮主星木星午宮落7宮,然而其雙胞胎姐姐夭折,而按整宮制,木星落於8宮;按Placidus,家庭宮主星落於5宮,然家境貧寒,命主記憶小時侯生活很苦,依整宮制,家庭宮主星火星落雙子座落6宮;整宮製配合角宮為吉的診斷更為符合現實。

    其夫的命盤正在與他本人溝通印證,一個巧合是:女命金星合了冥王星(雖容許較大),古典認為其夫可能早###,而男命以整宮制,正好土星與冥王星落於8宮。按Placidus,土星落7宮。按女方表述,其愛人曾有過好多次的危險。

    或可否請李老師談下這兩種宮位制,論法上應注意哪些重點與區別

    2據我所擁有的不完整資料,我注意到關於福點的論斷法則各占星家差異甚大:如果lilly用的是Regiomontanus宮位制,無論在英國還是內地,其定位星落宮與Vettius Valens所用之整宮制行星落宮有不同的,lilly以Regio或Placidus排出落本命7宮的定位星依整宮就可能落於8宮;Vettius Valens“福點或落宮主星喜落軸心宮”我懷疑是秦瑞生翻譯有誤,因為希臘時期還沒有四分儀制。

    如果拋開上述兩者,以阿卡雅特的方法,福點之11宮與其人財富獲得有關,福點之10宮……喜福點與其定位星有交角,而這一點與上述Vettius Valens喜福點定位星落於福點起第1、4、7、10、11宮,如果兩者都為吉的話,福點(整宮製本命6宮,四分儀…4宮)的三分主星落於福點起5宮(整宮製本命10宮),福點定位點落於福點起9宮(整宮本命2宮、四分儀1宮)三合,与上述Vettius Valens之格局,哪種格局更有力呢?

    [回應]

    知過居主人 回應:

    您好:針對您的提問回答如下:
    1.您的宮位論法對我來說是不可思議的方法,所以我沒有評論。我個人的心得是整宮制和四分儀分宮制在不同人的身上有不同程度的準確力,所以我會彼此參照推斷,而不管哪種分宮制,其論斷原則確實是相同的。
    2.不知您所說的Vettius Valens論福點的方法,是否來自希臘占星論斷地位格局之法,如果是,那麼應該還要包含基礎點、擢升點來論斷。希臘時期是有四分儀分宮制的,不過您所舉的兩位占星家論述福點應該是用整宮制(lilly是不看整宮制,以容許度論),古人對於格局高低是以符合條件多寡與定位星力量來論,所以依您提供的條件還是稍嫌片面不足以判斷。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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